公共课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公共课程改革创新,提高公共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公共课的主阵地、主渠道及文化育人关键性作用,根据《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公共课部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围绕教学各环节的运行,对常规教学、教学效果和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业绩加分项分值上限设定为20分,积分最高者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其他教师加分项分值按比例折算。
(二)考核标准。由公共课部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小组制定标准,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教师大会通过后执行。具体标准见《公共课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表》。
二、考核办法及实施
1.集中考核。由公共课部考核组集中组织,依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2.公示。考核组集中考核结果在部门进行公示。
3.结果运用。按照《公共课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所得的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教师课时绩效质量部分的依据,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20%(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积分未达到学校最低工作量要求者不得考核为优秀等次)。
公共课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标准表
项目 |
指标 |
指标内涵及评价标准 |
评分 |
教学常规50分 |
授课 计划 10分 |
①严格执行授课计划,不扣分。每月进度与计划出入4学时内不扣分,出入5-6节扣1分、7-8节扣2分、9-10节扣4分、超过10节扣6分。 ②因公调课或外力因素造成进度有出入,不扣分。 ③因私调课,按要求手续规范,不扣分。擅自调课,手续不规范,每调一节扣1分,累计。无故停课4节及以上者本项不得分,且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不得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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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资料 20分 |
①高质量完成(集体)备课任务的相关资料。 ②按照要求提交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资料。 ③课后作业认真批改、(线上)课后教学实践活动认真进行。 ④出卷阅卷。及时、认真完成出卷、监考、阅卷任务;试卷命题质量高,监考无失职现象;阅卷规范、准确。期末成绩按照学校要求录入平台。超过学校规定的成绩录入时间长达7天以上,扣2分。 ⑤成绩册等及其他各类成绩材料按照要求及时上交。 ⑥上述事项不符要求或违规,经督导反馈扣1分,被教务处通报扣2分。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扣5分/次,学期教学考核不得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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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 活动 20分 |
①参加教研活动,计10分/年。无故缺席扣2分/半天,一学期请假超过3次(含)或一年累计超过5次,每次扣1分/半天,可累计。 ②积极参加部门或者学校的听课评课活动,计5分/年。一年听课评课活动少于2次扣2分,全年无听课评课活动扣5分。 ③积极参加教学类专题研讨,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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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30分 |
学生 评价 15分 |
根据学校督导处反馈的两个学期评教分数的均值的15%计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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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 测评 15分 |
以教研室为单位,根据部门制定的“同行测评评分表”进行测评,均分的15%计入。教研室主任权重70%,教师代表(不低于8人)权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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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20分 |
师德 师风 20分 |
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工作态度良好,计10分/年。 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扣1分/半天,集体活动一学期请假超过3次(含)或一年累计超过5次,每次扣1分/半天,可累计。 ②教学规范,10分/年。 教学不规范,被部门提醒扣0.5分/次、学校提醒扣1分/次,学校书面通报扣5分/次,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的一票否决,教学质量考核为不合格,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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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 加分项 20分 |
公开课 示范课 |
评定为优秀者,校级计2分/次,部门级1分/次,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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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获奖 |
①参加教学能力比赛,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5分、校级计2分、部门级计1分,一年之内可累计。 ②参与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类教学比赛(如课堂革命、说课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教学展示比赛、微课比赛、信息化教学比赛、教学改革优秀案例等)各加1分。 ③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或教师个人获奖,国家级奖计7分,省级奖计5分,市级奖计3分,校级奖计2分,一年之内可累计。(团体参赛获奖按教师排名顺序折算计分,分别是2人组:60%和40%;3人组:50%、30%、20%;4人组:40%、30%、20%、10%;5人组:40%、25%、15%、10%、10%;依此类推。若不分排名先后的,则根据团队成员数平均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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