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部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公共课部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及教研室发展计划。
二、依据学校教学计划制订原则和指导意见,负责组织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计划的修订及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执行。
三、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部署、检查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根据公共课部的教学任务,具体负责全校相关文化素质教育的教师安排、聘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及教学能力考察工作。
五、结合公共课部和教研室成员的实际情况,按照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建设的要求,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和科研工作。结合实际,做好文化素质教育类大赛工作、学生素质达标上报及素质培养等工作。
六、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争创文明教研室活动。
七、组织教师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观摩教学、教学讲评等形式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思政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部署落实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的出卷命题、试卷审核及阅卷登分工作;认真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记录,负责教师培训进修和参观考察的初步推荐工作。
八、关心本教研室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加强教研室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合作,同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